5月法規新聞回顧
[國內消息]
政策法規/台灣衛福部消息:
預告訂定「低溫食品物流業者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草案 2023-05-03
預告修正「食用油脂製造業者良好衛生作業指引」,名稱並修正為「食用油脂製造業者符合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指引 2023-05-29
食藥署啟動「112年度食品物流業暨倉儲業稽查專案」2023-05-18
[國際食品消息]
美國制訂部分食品中腐絕的最大殘留限量
美國FDA發佈2023-09212號公告,制訂部分食品中腐絕(thiabendazole)的最大殘留限量。該公告將在2023年5月3日的聯邦公報上正式發佈並生效。 牛的可食用部位(牛乳除外) = 0.10mg/kg ; 牛乳= 0.05mg/kg.
歐盟修訂吡喹酮在部分動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
5月22日,歐盟委員會發佈(EU)2023/981號條例,修訂吡喹酮(praziquantel)在部分動物源性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在法規No 37/2010附件的表1中,物質“吡喹酮”的條目替換為以下內容:
藥理活性物質 |
標記殘留 |
動物種類 |
最大殘留限量 |
目標組織 |
吡喹酮 |
不適用 |
除牛、馬科以外的所有反芻動物 |
不需要 MRL |
不適用 |
吡喹酮(異構體總和) |
有鰭魚類 |
20 ug/kg |
自然比例的肌肉和皮膚 |
本法規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佈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
歐洲EFSA修訂杏仁等產品中二硫代胺基甲酸鹽最大殘留限量
5月17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發佈審查現有的二硫代氨基甲酸鹽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結論。主要內容包括:
- 據(EC)No 396/2005第12條,EFSA審查了目前在歐洲一級為二硫代氨基甲酸鹽類農藥活性物質制定的最大殘留量(MRLs),包括錳乃浦(maneb)、鋅錳乃浦(mancozeb)、免得爛(metiram)、甲基鋅乃浦(propineb)、得恩地 (thiram)和福美鋅(ziram))的測定,以CS2表示;
- 對於動物基質(肉、脂肪、肝臟、牛奶和雞蛋),有執行擬議殘留定義的分析方法,這些方法基於將甲草胺或鋅乃浦轉化為CS2並通過GC-MS進行定量,LOQ分別為0.01mg/kg(以CS2表示)和0.03mg/kg。預計在計算出的暫定膳食攝入量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以CS2表示)和代謝物ETU在動物產品中的含量不會很高。因此,建議在所有動物源性產品中的CS2的最低LOQ值為0.01 mg/kg,ETU的風險評估值建議為LOQ值0.01mg/kg。而這些最高殘留限量和風險評估值只是暫定的,執行分析方法的提取效率沒有得到證明。
澳洲制修訂部分食品中聯苯菊酯等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5月16日,澳洲聯邦公報發佈F2023C00438號公告,修訂食品法典附表20(農獸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主要內容為制修訂部分食品中聯苯菊酯等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自公報發佈之日起生效。
澳洲制訂供人類食用的罐裝殺菌魚子和魚子醬進口條件
5月10日,澳洲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發佈供人類食用的罐裝殺菌的魚子和魚子醬進口條件,自發佈之日實施。主要內容如下:
抵達澳洲領土前的進口條件:
(1)不需要農業、漁業和林業部的進口許可證;
(2)產品必須裝在罐頭或蒸煮袋中,並且不得冷藏或冷凍保存;必須在製造商的聲明中出具以下內容:貨物已被蒸煮,以及貨物被蒸煮後的容器未被打開;
抵達澳洲領土的進口條件:
(3)如果貨物沒有有效檔表明產品已經商業化生產和蒸煮,將接受強制性實物檢查以確認是否進行了相關的蒸煮殺菌加工。如果檢查表明產品未經商業化生產和蒸煮,則必須按照未經蒸煮的鮭魚子和魚子醬的條件進口貨物;
(4)任何處理、檢查或出口或處置費用均由進口商承擔。
阿根廷制定肉類和肉類產品種食品添加劑限量法規
5月3日,阿根廷農業、畜牧業和漁業秘書處和衛生品質秘書處發佈第13/2023號聯合決議,變更《食品法典》第284條和第323條第2款,制定肉類和肉類產品中部分食品添加劑的最大限量法規,並於2023年5月8日發表在官方公報上。
土耳其制訂部分食品中黃黴素等農獸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2023年5月4日,土耳其官方公報發佈32180號公告,修訂土耳其食品法典《殘留限量條例》,制訂部分食品中富樂黴素(Flavophospholipol)等農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自發佈之日實施。主要內容如下表所示:
農獸藥名稱 |
食品種類 |
最大殘留量(mg/kg) |
富樂黴素Flavophospholipol
|
禽肉、脂肪 |
0.1 |
|
肝臟 |
3 |
|
腎臟 |
20 |
益達胺(Imidacloprid) |
魚肉 |
0.6 |
**引用資料來源網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美國EPA、美國聯邦公報、歐盟官方公報、澳洲政府官網、土耳其官方公報、歐陸食品檢測、食品資訊中心。※ 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