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法規新聞回顧
[國內消息]
政策法規/台灣衛福部消息:
食藥署啟動「112年國產嬰幼兒穀物類輔助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2023-04-24
食藥署啟動「112年度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計畫」2023-04-24
食藥署啟動「112年端午複合式專案」,為食安把關 2023-04-24
[國際食品消息]
美國修訂第滅寧在部分產品中的殘留限量
2023年4月4日,美國環保署發佈2023-06939號條例,修訂第滅寧 (Deltamethrin)在部分產品中的殘留限量。
去殼幹豆類,大豆除外,作物亞組6-22E |
0.07 ppm |
去殼幹豌豆,作物亞組6-22F |
0.07 ppm |
丹麥修訂食品中添加維生素礦物質等物質的規定
2023年4月13日,丹麥獸醫和食品管理局發佈關於修訂在食品中添加維生素、礦物質及以外物質的規定,新增部分食品中可添加的維生素等物質(部分新增情況見下表),意見回饋期截至2023年5月12日。
食品名稱 |
新增維生素、礦物質及以外物質名稱 |
添加量 |
水基無酒精飲料,(不含調味劑,包括果汁、蔬菜汁) |
葉酸 |
67μg/100ml |
用於與水混合以粉末或片劑形式銷售的電解質飲料(銷售時聲明為營養飲料,不包括針對18歲以下人群的產品) |
鉀 |
21mg/100ml |
巧克力、巧克力棒(適用於18歲以上人群) |
魔芋葡甘聚糖 |
4g |
膳食補充劑 |
輔酶Q10 |
200mg |
L-蘇氨酸 |
171 m |
澳洲制修訂部分食品中畢芬寧等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
2023年4月17日,澳大利亞聯邦公報發佈F2023L00445號公告,即紐澳食品法典附表20(農獸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2023年第2號修正案,內容為制修訂部分食品中畢芬寧等農藥的最大殘留限量,自公報發佈之日起生效。
部分修訂內容如下(表格中‘*’表示MRL的設定在或接近分析定量的極限;“T”表示MRL是暫定限量):
農藥名稱 |
食品名稱 |
修訂最大殘留限量(mg/kg) |
現有最大殘留限量(mg/kg) |
畢芬寧(bifenthrin) |
乾燥豌豆 |
/ |
T*0.01 |
綠豆 |
T0.2 |
/ |
|
氟派瑞(fluopyram) |
番茄 |
T1.5 |
0.9 |
根莖類蔬菜 |
T0.2 |
/ |
|
flazasulfuron |
哺乳動物肉類、可食用雜碎、禽肉、禽類可食用雜碎、禽蛋、乳、油用橄欖 |
*0.01 |
/ |
滅芬諾(Methoxyfenozide) |
乾燥鷹嘴豆 |
2 |
/ |
綠豆 |
0.5 |
/ |
|
禽類的肉(含脂肪)、可食用雜碎、禽蛋 |
*0.01 |
/ |
日本制訂部分食品中Acesulfame等物質的最大使用限量
2023年4月12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佈495230017號提案,制訂Acesulfame等物質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限量(部分見下表),意見回饋期截至2023年5月12日。
物質名稱 |
食品名稱 |
擬制訂最大限量 |
Acesulfame |
果醬類、佐料、鹹菜 |
1g/kg |
亞托敏(Azoxystrobin) |
柑橘類水果(不包括柑橘) |
0.01g/kg |
亞硫酸鈉(Sodium sulfite) |
冷凍生蟹(去殼) |
0.1g/kg |
日本修訂並發佈加工食品的食物過敏標記手冊
2023年4月3日,日本消費者廳修訂並發佈了《加工食品的食物過敏標記手冊》。主要內容包括:食物過敏的相關知識、食物過敏原標識的必要行、特定原材料的標識範圍、標識製作、食品過敏原標識範例、消費者應對措施以及參考資料等。食品標識標準規定了加工食品、生鮮食品以及食品添加劑的表示方法,並要求銷售的食品必須按照食品標識標準進行標識。
印度修訂特殊膳食食品等特殊食品條例
2023年4月11日,印度食品安全標準局發佈修訂2022年FSS(保健品、特殊膳食食品、特殊醫療用途食品、益生菌及相關食品)條例的通知,自2023年4月18日起實施。主要內容包括:(1)允許在保健品中添加額外的食品添加劑、酶和蛋白質,但必須為食品安全和標準所指明的經標準化或准許用作配製其他標準化食物的;(2)成分表中所使用的穀物、蔬菜、香料等應獲當局批准;(3)產品均應注明適合使用的人群,如兒童、老人、孕婦、運動員等;(4)為公眾提供特殊膳食用途的食品廣告應明確表明該產品應根據醫療建議服用;(5)修訂益生菌、維生素、微量元素等的相關要求。
**引用資料來源網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FDA、美國EPA、美國聯邦公報、歐盟官方公報、澳洲政府官網、歐陸食品檢測、食品資訊中心。※ 若他方引用本網頁相關文章內容亦應註明出處。